税务申报
关于安排2017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
发表于 2017-11-11 浏览:
文章导读:各单位: 接市局通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其细则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6〕17号)的有关规定,2017年纳税申报期...
各单位:
  接市局通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其细则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6〕17号)的有关规定,2017年纳税申报期限安排如下:
  一、流转税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:
  1月:1月16日。
  2月:2月15日。
  3月:3月15日。
  4月:4月18日。
  5月:5月15日。
  6月:6月15日。
  7月:7月17日。
  8月:8月15日。
  9月:9月15日。
  10月:10月23日。
  11月:11月15日。
  12月:12月15日。
  二、资源税
  1月:1月10日。
  2月:2月10日。
  3月:3月10日。
  4月:4月13日。
  5月:5月10日。
  6月:6月12日。
  7月:7月10日。
  8月:8月10日。
  9月:9月11日。
  10月:10月18日。
  11月:11月10日。
  12月:12月11日。
  三、城镇土地使用税
  (一)按季申报
  3月:3月20日。
  6月:6月20日。
  9月:9月20日。
  12月:12月20日。
  (二)按半年申报
  6月:6月20日。
  12月:12月20日。
  四、房产税
  (一)企业:
  5月:5月31日
  11月:11月30日
  (二)个人:
  12月:12月31日
  上述纳税申报期限如有调整,以调整后的通知为准。
  特此通知。
  金山区税务局
  2016年12月28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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